根据中共十堰市纪委统一部署,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负责监督-——市委统战部、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总工会、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市工商业联合会等六家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监督、畅通信访渠道,依据《市纪委派驻机构信访举报工作暂行办法》(十纪办发[2016]12号),现对外发布公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719-8692781
2、举报邮箱:jwpztzbjjz@163.com
3、来信地址:十堰市总工会309室派驻纪检组(邮编442000)
4、举报信箱:十堰市信访大楼四楼市工商联办公区楼梯口
5、接访地点:十堰市总工会309室派驻纪检组
二、受理范围
1、对市工商联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
2、市工商联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3、对市工商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相关事项
1、坚持逐级反映。请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对派驻纪检组受理范围的事项进行信访举报;
2、提倡实名举报。欢迎采取多种方式信访举报,为便于派驻纪检组核实情况,提倡实名举报,举报内容要实事求是,不得诬告陷害;
3、保障合法权利。派驻纪检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基本情况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中共十堰市纪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