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4日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用“亲”“清”二字概括了新型政商关系的内涵,意义十分重大。2017年7月18日,全国政协召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会议认为,当前强调“亲”“清”政商关系对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具有特殊意义。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全国工商联推出该《意见》。记者从全国工商联了解到,《意见》由牢记使命责任、加强联系沟通、强化服务引导、鼓励真诚交往、坚守纪律底线共五部分十三条组成。其中第一部分“牢记使命责任”是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工商联十二大精神起草的,提出新时代开启了新征程,新征程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工商联要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积极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第二、三两部分,是从工商联职责出发,加强联系沟通、强化引导服务,提出了建立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和企业、创新服务平台、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强教育培训、帮助解决企业困难、营造良好氛围共七点做法。第四部分是规范交往活动、规范用餐出行、规范礼品赠送,解决“清”有余而“亲”不足的现象,鼓励工商联干部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打消顾虑、正常交往、真诚交往、积极作为。最后一部分,是要坚守纪律底线。
起草《意见》的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去年全国工商联进行了围绕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有关调研,今年又配合全国政协召开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在这些过程中,我们摸清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践行新型政商关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推出《意见》,鼓励工商联干部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发挥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在两个健康工作实践中守住底线、积极作为、发挥作用,自觉做到清而有为、亲而有戒。”该人士表示。
记者注意到,有不少地方省份此前已经出台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相关的文件与意见。各地工商联更是一直走在积极践行新型政商关系的路上。
习近平总书记3·4重要讲话之后,广东省率先出台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广东省工商联也围绕这一热点话题开展调研,积极建言献策;江苏省工商联在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上,积极引导教育,开展了座谈与调研;福建省工商联则开展了“亲清润闽商、促进两健康”系列活动,夯实闽商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思想根基,引导闽商正确处理新型政商关系,增强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的意识。
河南省工商联主席梁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国工商联出台的这一《意见》非常及时,从各个方面阐述了工商联干部应该如何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下一步,我们要认真学习《意见》,为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做出积极努力。”
梁静说,河南省工商联连续六年在河南工商界开展“反对贿赂,公平竞争”联盟活动,积极践行新型政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二字概括新型政商关系,为我们的工作更加明确了方向。河南省去年召开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守法诚信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报告会以及今年召开的‘反对贿赂·公平竞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警示教育大会,都取得了良好效果。作为工商联干部,我们一直都在积极努力实践,以做出更好的服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一次要求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国工商联此次《意见》的出台,既激励广大工商联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又要求其守住底线不以权谋私,以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不断开创两个健康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