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 推进产权司法保护
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 共促民营经济发展
2018年1月31日,全国工商联、最高人民法院在京召开座谈会,研究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和弘扬企业家精神、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出席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李少平副院长主持会议,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经荣、叶青、李湘平以及双方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一同参会。
高云龙高度评价了人民法院近年来取得的显著成绩,充分肯定了人民法院为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他指出,长期以来,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配套措施越来越完善,依法平等保护越来越深入,回应了民营企业要公平、求安全的期盼,坚定了企业发展信心。他强调,近年来全国工商联与最高人民法院保持了良好的联络沟通,合作领域不断深化,取得了丰硕成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双方要进一步加强联系、深化合作,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和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预警防范,支持培育商会调解组织,营造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共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推动法治进步。
周强指出,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认真听取工商联的意见建议,是人民法院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对人民法院履行审判职能、更好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先后制定实施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改善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等一系列司法政策文件,依法纠正了一批涉产权错案,着力增强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感和干事创业信心。他要求,要大力推进商会调解组织建设,为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更加多元、优质、便捷的纠纷解决服务;要发挥工商联优势,督促企业及时履行生效裁判,为人民法院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更大支持;要共同加强对司法大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深化司法案例研究,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提供支撑;要支持工商联开展“法律三进”活动,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要进一步加强双方的沟通联络,主动接受监督,继续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推进人民法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座谈中,谢经荣介绍了工商联十二大换届有关情况,围绕加强产权保护、开展法律风险防范、支持商会调解、保持联系沟通等方面提出了合作建议。叶青、李湘平就智慧法院建设、平等保护产权、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等问题进行了发言。
高云龙一行还考察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深入了解了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和智慧法院建设情况。